2020-08-06
教育部研拟明年在 2 间公立图书馆试办公共出借权,根据文化部初步构想,研拟读者每借一次国人自製纸本书,创作者及出版社可合拿新台币 3 元酬金。
台湾出版业者推动政府效仿国外,推动图书馆「公共出借权」多年,希望读者每从图书馆借阅一本书,政府便向作者与出版业者支付一笔酬金,以扶植出版产业。文化部、教育部因此研议试办公共出借权,从公立图书馆先开始。
教育部终身教育司科长吴中益今天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,文化部和教育部组成跨部会小组,讨论公共出借权试办方案,制度面规划和设计由文化部负责,预计在教育部所属的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、国立台湾图书馆等 2 间公立图书馆先试办。
文化部和教育部于 7 月底召开第 1 次会议,吴中益指出,文化部代表在会中提出初步构想,研拟读者每向图书馆借一次国人自製纸本书,创作者及出版社可合拿新台币 3 元酬金,双方依 7 成、 3 成来分配,而创作者必须要有本国籍,已过世的创作者不适用,至于何种类别书籍可适用则尚待讨论。
另外,文化部也研拟规划酬金上下限,吴中益表示,为避免畅销书作家拿太多酬金,文化部也打算设酬金上限,但还没有具体数字,至于下限则规划 30 元,主要是考量现在汇款手续费为 30 元,至于多久结算一次和汇款对象都还需进一步讨论。
吴中益表示, 8 月底还将召开第 2 次会议,预计今年底会具体说明执行的方案内容,明年开始在 2 个公立图书馆试办,教育部将另外编列预算,不会排挤到图书馆现有经费。